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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宇瞳光学宇瞳光学(SZ:300790)2024-01-30 16:25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健全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