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1] -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1] - 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2] 其他新策略 - 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独立等[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符合规定[2] - 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等[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1] -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1] - 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2] 其他新策略 - 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独立等[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符合规定[2] - 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