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贝斯美贝斯美(SZ:300796)2023-12-28 16:5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交易[6] - 审议超300万元的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及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6] - 审议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融资事项[6]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大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2] 股东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上述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18] 股东自行召集 - 监事会未按规定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6]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30]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37]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0] 投票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1]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表决时回避,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提名资格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5]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7]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0] 表决投票清点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由两名以上非关联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结果[44] 候选人相关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候选人需作出书面承诺[44]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6] 提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9] 资料保管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证券部负责保管[51] 上报披露事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及信息披露事务[51] 规则修改 - 公司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或章程修改致规则抵触、股东大会决定时修改规则[53][54] 规则披露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54]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9] 规则附件及解释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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