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19][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3] 披露方式与原则 - 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6] 披露要求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对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信息[7] - 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7] - 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不含宣传广告性质词句[11] 披露文件 - 主要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上市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10] 披露时间与渠道 - 经深交所登记后在指定报纸刊登并在指定网站披露[11] - 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34]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34]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35]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业绩预告[6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披露定期报告时说明差异[7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及时披露[5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56] 担保事项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担保事项[53]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62] 其他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80] - 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82] - 传闻影响股价核实并披露澄清公告[84] -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85] -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达到规定比例需报告披露[89] - 营业用主要资产出现特定情况需报告披露[95] - 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披露[95] - 大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披露[98] 现金分红披露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说明原因[100] 信息披露流程 - 披露前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103] 保密要求 - 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09] - 董事会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111]
贝斯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