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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贝斯美贝斯美(SZ:300796)2023-12-28 16:5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绍兴贝斯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间限制。 第四条 通知内容应当包含以下事项:(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二)事 由和议题;(三)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