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19日决定于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6] - 2024年4月20日董事会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公告[6] - 2024年5月10日14点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陈峰主持[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多个时段[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94,917,064股,占比26.2824%[10]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13][15][17][18][19][22][23][28][29][3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部分议案有少量反对票[20][21][24][26][27][31] - 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大多同意,部分有少量反对票[14][15][17][18][20][21][24][26][27][31]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