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伊志宏)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 候选人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3] - 候选人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7]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或不在特定股东任职[7][8] 合规情况 - 候选人最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所列情形[8]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10] 任职数量与时长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0] - 候选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