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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中富电路中富电路(SZ:300814)2023-09-11 21:0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三年九月 4-1-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富电路或发行人)委托,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出具《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