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1 / 9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四)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决策程序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