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