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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富电路中富电路(SZ:300814)2023-12-19 19:08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 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 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 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