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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岳硅材东岳硅材(SZ:300821)2024-03-26 19: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曹先军、刘胜元、张永德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