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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阿尔特阿尔特(SZ:300825)2023-11-16 20:1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 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