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阿尔特汽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 鉴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 印章。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 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 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 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 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