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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
锐新科技锐新科技(SZ:300828)2024-08-22 20:11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经营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构成[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人员聘任与解聘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14] - 召开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16] - 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总经理或受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16] - 议题由分管人员提出,行政部汇总并会前通报[16] - 讨论涉及成员个人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6] - 必要时可用联席或扩大会形式广泛征求意见[16] - 会议纪要由公司行政部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8] 报告与决策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对外投资与担保等事项[27] - 办公会议对重大事项决定后,需通报或报告给董事会或监事会[19] - 总经理在紧急状态下决策重大事项,事后需向办公会议报告结果[19] 其他事项 - 行政部负责检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并反馈给总经理[19] - 总经理在资金资产运用等方面权限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24] - 工作细则与国家法律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