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21项内部治理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3] - 修订后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3] - 《公司章程》将“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改为“副总裁”[5][6] 董事任职 - 有犯罪、破产清算等特定情形者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应一个月内离职[7]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设副总裁若干名[8]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决议连聘可连任[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在多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监事会对公司多方面事项有监督、审查等职责[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