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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现代金现代(SZ:300830)2024-05-07 19:01

股东大会时间 -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6]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7日14:15召开,网络投票于同日9:15至15:00进行[6][7] 股东参与情况 - 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93,3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467%[10]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93,29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387%[10]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10]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850%,反对29,000股,占比0.0150%[13][16][18][20][24]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0,556,800股,占比99.9285%[2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9,136,500股,占比99.8487%;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相同[28] - 多项特别决议议案获2/3以上通过[35][36][37][38][60] 会议合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62][63]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规定[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