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每年应当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 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