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昆山佰奥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拟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原有学(签字):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军(签字): 夏先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