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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浙矿股份浙矿股份(SZ:300837)2023-08-28 20:18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8854号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4 页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重工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矿重工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