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本制度的薪酬方案的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2、体现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3、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 吸引力以 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4、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结 合年度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