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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浙江力诺浙江力诺(SZ:300838)2024-04-21 15:40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1]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会议决策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6] 会议管理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 设一名主任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4] - 通知附完整议案,快捷通知3日无异议视为收到[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