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康华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康 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担任独立董事 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