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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胜蓝股份胜蓝股份(SZ:300843)2024-04-25 23:0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113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