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址以及适当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址及适当 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胜蓝股份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址以及适当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4 号)同意注册,胜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272,169.81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27,830.19 元。致同 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