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采用公开招标等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7] - 选聘文件应包含基本信息、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等内容[8] - 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含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9] 选聘要求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 事务所中标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改聘情形 - 公司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七种情形[14] - 年报审计出现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启动改聘程序[14] 时间要求 - 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原则上提前30天通知[14] - 非特定情形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前后任事务所情况[15] - 监督事务所审计工作有六项职责[17] - 应关注近3年执业质量等五种情形[17]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罚[18] - 事务所严重违规,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8]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选聘应加强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审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