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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中兰环保中兰环保(SZ:300854)2024-04-28 16:0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选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9] - 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薪酬与考评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