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04.35万元,股份总数为10104.3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15]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葛芳持股2434.85万股,持股比例44.27%[15] - 公司发起人孔熊君持股1360.15万股,持股比例24.73%[15] - 公司发起人刘青松持股1155.00万股,持股比例21.00%[15] - 公司发起人孔丽君持股275.00万股,持股比例5.00%[15] - 公司发起人汪伯元持股110.00万股,持股比例2.00%[15] - 公司发起人曹丽持股110.00万股,持股比例2.00%[15] - 公司发起人周江波持股55.00万股,持股比例1.00%[15]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高或监事会违法行为提起诉讼[28]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63]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表决时,除选举一名情形外实行累积投票制[64]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7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8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须报董事会批准[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8] 担保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0]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9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9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2] 高管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0][102]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1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114]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8][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3]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9][140][142] 章程修改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47]
中兰环保:公司章程(2024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