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 认真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议案事项以及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严格遵 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仁玉 张伟华 周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