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董事长应在接到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3][17] 董事会人员设置 - 董事会秘书设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9]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董事会审议事项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事项需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部分关联交易需审议[7] 董事会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董事会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董事接受委托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有书面投票、举手或电子通信表决[20] 董事会决议相关 - 秘书应在决议作出后办理信息披露事项[25]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记录的董事可免责[25] - 指定的执行责任人应落实决议并汇报,秘书及证券部可检查督促[27] 董事会会议表决特殊情况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2]
卡倍亿: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