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法规、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 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