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回盛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70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