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