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