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3年12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 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在公司信息没有公布前,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 之前向第三人披露。 第五条 公司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