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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300871回盛生物(300871)2023-12-27 18:59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或知悉本制度涉及需披露的信息内容时,也应及时、主动通 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视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