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