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阳宏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本工作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 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四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