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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晨股份海晨股份(SZ:300873)2024-04-21 15:50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6] 制度建设 - 建立“三会”议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6][7] -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保障员工权益[8] - 建立完整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业务处理[9] - 制定多项制度规范主要业务活动内部控制[10] - 规定关联审批权限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11] - 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制定责任追究条款[13] - 对控股子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13] 财务报告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告,确保真实、准确、完整[13] - 规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和定性标准[1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16][17] - 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17] - 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