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捷强装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捷强装备捷强装备(SZ:300875)2023-10-26 20:01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且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独立 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月【】日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