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蒙泰高新蒙泰高新(SZ:300876)2024-03-29 22:1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31] - 内部控制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4] - 暂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28] - 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无重大缺陷[32] 内部控制体系 - 营造控制环境体现在重视诚信道德、胜任能力、治理层参与等方面[5][6] - 建立有效风险评估体系,识别内外部风险并完善内控体系[10] - 控制活动包括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控制[11][12] - 提供人力财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建立沟通渠道和机制[14] - 定期评价内部控制,重视报告建议并纠正偏差[15][1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1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2名和公司职工代表1名[18] - 设董事会秘书1名[19] 管理制度建设 - 建立完整部门职责条例,完善一系列基本管理制度[17] - 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报销管理办法》等日常管理制度[19] - 制定《采购控制程序》《仓库管理制度》等采购供应管理制度[21] -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控制制度[23] -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货币资金管理[24]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规定[24] -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融资管理[24] 监督与完善 - 以审计委员会主导、内部审计部门为实施部门对内部控制进行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30] - 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以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30] - 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收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并控制风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