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业绩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亏损803.86万元[1] 违规事项 - 公司2024年5月2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 -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1] - 董事长刘忠良等4人对违规负主要责任[2] 整改措施 - 公司及责任人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 - 相关人员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质量[5]
业绩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亏损803.86万元[1] 违规事项 - 公司2024年5月2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 -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1] - 董事长刘忠良等4人对违规负主要责任[2] 整改措施 - 公司及责任人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2] - 相关人员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质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