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8][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5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2]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表决,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33] 人员管理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0] 其他 - 董事会设证券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印章[4]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决议信息披露事项[38]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8] - 决议执行责任人应落实决议并汇报实施情况[38]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有权检查督促决议实施[3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 本规则修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其为准[40]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