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对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