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东吴证券关于龙利得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龙利得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龙利得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制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