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根据《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规模 |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 | --- | --- | --- | | 1 | 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 | 19,034.00 | 18,114.15 | | 2 | 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6,226.10 | 6,217.10 | | | 合计 | 25,260.10 | 24,331.25 | 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