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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谱尼测试谱尼测试(SZ:300887)2024-01-25 19:02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总 |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11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记录 17 | | 第七章 附 | 则 18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