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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松原股份松原股份(SZ:300893)2024-04-15 21:21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 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