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浙 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 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的投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