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 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公 司应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1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